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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明确责任查隐患 明察暗访促整改

发布日期:2013/9/29    浏览:3971次    来源:消防周刊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云南省消防总队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强化落实,形成全省动、全警动、全员动的态势,截至目前,共检查社会单位 259788家,发现火灾隐患20847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98766处。

一级推动一级,明确各级责任

6月14日,云南省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云南总队总队长田国勇说:“省政府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力推动了消防工作进展。”

在省政府的全力推动下,各级消防部队严格落实消防监管职责,推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督办、每月一考评、每月一问责 “四个一”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发动街道乡镇、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 “户籍化”管理措施。

“一级推动一级,明确各级责任,每一级抓起消防工作来,都有了沉甸甸的担子。”云南总队政委邹志强说。

16个行业部门自查隐患

8月19日,昭通市消防、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鲁甸县华鹏纸厂因存在仓库与车间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被占用等重大火灾隐患,经过研究,昭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这一重大隐患,提请省级政府挂牌督办。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云南总队充分利用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积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合作,按照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具体分工,明确细化16个行业部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相关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单位、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为确保工作实效,云南建立起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机构三层举报奖励机制。”云南总队一位负责人介绍,这次大排查活动,云南将落实隐患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社会民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弥补消防监督检测的盲区、死角,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6个督察组分赴全省专项督察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云南省公安厅组织督察、消防、治安等警种联合组成16个督察组,分赴全省16个州市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专项督察。

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社会单位与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相结合、查现场与查执法文书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 《督办通知单》督促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截至目前,督察组已对全省16个州市的68个公安机关、128个消防部门、263个公安派出所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26处,下发《督办通知单》64份,督促整改问题253个。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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