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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拳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

发布日期:2015/11/26    浏览:4508次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易燃易爆物品企业治理力度,天津市消防总队在前期开展夏季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近日提请市政府召开会议,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依靠政府 全面部署

众所周知,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害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目前天津市个别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存在设施设备老化、企业消防管理机构不健全、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等安全隐患,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专项整治显得尤其重要。全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以来,天津总队积极响应,迅速作为,对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了大力度排查整治。根据公安部、天津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天津总队先后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强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为真正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无盲区,天津总队多次召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专项整治视频调度会议,决定采用“实名制”排查机制、发动网格力量等方式,对各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细查彻查。对于检查中发现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总队将现场提出合理化建议。

多种“必查” 打准“七寸”

天津总队根据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生产作业特点,确定了生产、储存企业的“五个必查”、经营企业的“四个必查”和使用单位的“三个必查”工作方法,打准火灾隐患“七寸”。

生产、储存企业“五个必查”: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而影响使用,厂房、库房设置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储存介质有温度要求的场所是否落实防晒或降温措施,动火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物料装卸流程操作是否规范。

经营企业“四个必查”: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是否擅自变更储存种类和储量,各功能区域之间是否发生改变且已不符合防火要求,经营场所内是否设有住宿,经营甲、乙类物品的商店是否设置在民用建筑内。

使用单位的“三个必查”:静电导除、排风、泄压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危险品临时储存部位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要求,危险品使用场所的每日使用量是否超出规定范围。

重点工作 集中治患

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照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底数台账逐一核查,确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纳入监督视线,完善基础台账,真正做到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排查工作“全覆盖”。

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网格管理作用,本着对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的态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督促相关区县政府、企业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有序积极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配合全市“安防网”平台建设。天津市政府将建立包括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在内的“天津市安全生产三级防控网”,天津消防总队将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安防网”建设工作,力争做到将每一个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都纳入到安防监控平台中来,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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