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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要求全力维护清明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发布日期:2013/4/2    浏览:3601次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日前,公安部消防局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深入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清明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地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是否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对本地组织的祭拜活动,要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同时,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林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

  各地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常识和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倡导文明祭扫。要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消防宣传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单位、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放消防常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燃放爆竹,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重点地区在重点时段视情进入等级战备,对易发生火灾的祭祀密集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现场巡逻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要强化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大对集中祭扫区、人员密集、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演练,要与森林防火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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