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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3326次    来源:消防周刊

6月9日至10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活动有效遏制了亡人火灾多发势头,保持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期间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了端午、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圆满完成了北京园博会、北戴河暑期保卫、“十二运”、夏季达沃斯论坛、亚青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中阿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据统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各级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216.9万家,在互联网公布检查单位情况157.4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2万处,责令“三停”2.9万家,临时查封3.4万家。

党委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实施

270余位省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这次排查整治活动中,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均担任本地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发动、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带队检查,推动排查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等31个省(区、市)的80余位党政领导专题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全国270余位省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

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公安部先后3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省、市、县3级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动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有力有效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据了解,全国省级政府先后召开会议103次,印发方案、通报等相关文件130余份。

“在各方力量推动下,此次活动解决了一些重大问题。”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说。广东省各级政府挂牌督办73个隐患重点乡镇、街道;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8个隐患重点镇;武汉市采取政府回租、整体搬迁等方式对44个村级工业园进行了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强力整改火患

排查整治和自查自纠同步进行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排查整治行动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各行业各单位掀起了一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风暴。

各地分门别类制定了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发布通告公告,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动员单位对照标准逐一开展自查自纠。据了解,活动期间,全国共有1270余万家单位完成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有534.9万家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在互联网公布了自查自纠情况。

除自查自纠外,这次活动中还建立了完善的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多部门合力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0多个省级行业部门专门印发方案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单位168.6万家,其中住建、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监、国资等9个行业部门在互联网公布排查单位情况69.1万家。

坚持铁腕执法,实施“零容忍”

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火患单位6428家

排查整治中,公安部明确要求,下级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请上级政府督办。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停产停业;要按照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停,决不允许久拖不改、带病运行,决不能丧失底线,违规审批、违规执法。

排查整治期间,各地坚持 “零容忍”,采取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全国省、市、县三级共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428家、隐患突出区域7630余处。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

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加强沟通策划,在 《中国青年报》、中国网、《人民公安报》及《消防周刊》等媒体开设专栏,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制作播出一系列专题新闻。

各地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跟踪报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上海市组织媒体开展“网诉直通——消防隐患大家查”系列宣传活动,山西省消防总队采取记者现场体验方式进行报道。各地媒体全程记录检查情况,对隐患严重、消防管理混乱的单位和典型违法案例集中曝光,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各地还集中开展了以逃生疏散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广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组织师生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

强化督导考评,实行刚性问责

验收实行“实名制”,坚持“谁验收、谁负责”

“大排查大整治的验收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逐级开展自评验收。实行‘实名制’,‘谁验收、谁负责’。一个县的自评验收不合格,所在市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能结束;一个市自评验收不合格,所在省份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能结束。”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保证验收工作“不含水分”,公安部消防局制定了考评办法,组织开展4次月度和1次综合考评表彰。同时各地把落实责任作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刚性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四川省公安厅出台防止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违法违规行政许可、火灾事故等“刚性四条问责”措施;湖北省消防总队出台了《消防监督执法责任规定》,强化执法监督。

大排查大整治中,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了找漏洞补短板的作用。各级政府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当地政务督察内容,定期组织行业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全国有13个省(区、市)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导范畴;18个省(区、市)政府组织专项督察组,由各厅局负责人带队,交叉编组、明察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

公安部消防局派出3批工作组,专门赶赴火灾多发省份进行实地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把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警务督察重点,采取划片包干、联合督导等方式,督促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省、市两级公安消防部门下沉机关警力充实一线,实行领导分片联系、驻点督导、责任捆绑。据统计,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共派出督察组712个,各总队、支队共组织6013个督察组蹲点督导。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已经结束,我们将在此次专项活动基础上,巩固深化活动成果,抓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持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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