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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推进“廉政消防”建设

发布日期:2014/5/26    浏览:3563次    来源:消防周刊

公安部消防局5月16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评选、表彰一批为民务实清廉勤政廉政先进单位和个人。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先进单位参评范围为各支队、大队级单位;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执法干部、领导干部。

评选表彰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基层单位对照标准条件,认真进行初评推荐,总队级党委、纪委审核推报,部局党委审批。部局强调,此次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善于发现、挖掘、培树基层涌现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部局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阳光运行。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严格落实推荐、考核责任,党委研究决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严格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宁缺毋滥,不搞平衡照顾和论资排辈,真正把廉洁奉公、成绩突出、群众和官兵公认的单位和个人选出来,确保推出的典型经得起检验。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要采取经验介绍、事迹报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廉政消防”新形象。

据悉,各级要对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向部局推荐1个勤政廉政先进单位和1至2名勤政廉政先进个人,部局将择优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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